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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节(1 / 2)





  现在家里的日子好过的,肉蛋都是不缺的,偶尔还能与人换一条鱼打牙祭,所以周敏已经恢复了上辈子的饮食习惯,更偏爱清淡的口味。一桌子的菜,肉她基本没怎么动筷子,倒是把四个冷盘吃掉了一半,又喝了一碗汤,吃了两块点心,这顿饭就结束了。

  ——这还是她来到这里之后,日常劳作,所以饭量增加了不少。

  齐老费虽然陪坐着,自己却也没怎么吃,见一桌子菜端上去什么样撤下来还是差不多,简直哭笑不得。索性也不让人收拾了,直接用盒子装了送到齐家山去。周敏对这种吃完了还要打包的行为非常惭愧,但最终还是没推辞过去。

  吃完了饭,他们也换了个地方说话,周敏喝了一口水,然后正色看向齐老费,“老费叔有话就直说吧。”

  齐老费微微一怔,继而苦笑起来,“你啊,什么事都瞒不住你。我本来还打算缓一缓,过几日再提,以免显得我请你吃这桌席面就是为着求你办事。”

  “叔你要是这么说,那就是见外了。”周敏道。

  齐老费道,“今年的天气你也看到了,入春之后只二月里下了几场雨,之后就一直旱到现在。虽然还算不上大旱,但再这样下去,就要影响到春播了。若是入了夏还是这样,情况只怕更糟。”

  周敏闻言,微微有些意外。之前听齐世云的说法,还以为这位新任的徐县尊是一个不通庶务却又妄想功劳的书呆子,但现在看来,不管他是不是为了政绩,但总归还有几分做个好官的念头。起码并不是每一位县令都会因为一个多月不下雨就担忧出现旱灾,想要未雨绸缪。

  说到抗旱,种在地里的作物,天然就比水稻有着更强的抗旱能力,毕竟它们基本上是靠根系在地下吸水供给植株,所需的水分也不像水稻那么多,即使大旱,人工浇水也能稍微挽救。

  所以这会儿听了齐老费的话,周敏便道,“那就让县尊大人继续推广土豆和玉米两种作物便是,只要不是赤地千里的大旱,多少都会有收成。若还能求得朝廷的免税和赈济,想来坚持到明年不成问题。”

  齐老费发愁道,“这两种东西虽好,奈何都不能做主食,那玉米成熟之后又干又硬,口感大不如鲜嫩时,磨成粉又只能做糊糊,不能发面蒸馍。这稀的毕竟不如干的,吃久了人可顶不住。”

  “啊……”周敏这才想起来,玉米的吃法好像也没有推广过。之前几年都是风调雨顺,大家除了在到季节的时候吃一下嫩玉米棒子,剩下的就是磨成粉来熬粥了,但不管哪一种,都更像是辅食。

  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所以普通人家始终种得不多,跟高粱黍米一样,多少种一点吃个新鲜而已,很少扩大种植面积。毕竟他们又不像周敏这样能够大批量的卖出嫩玉米棒子,又不舍得像许多大户那样,将种出来的玉米用来喂养牲畜。

  每一种食物的食用方法都是经过长时间摸索得出的,而在最需要食用它们的民间,这种发展却总是最慢。

  因为广大劳苦群众很难像有钱有闲的富贵人家一样,专门养着一群人琢磨怎么把一道菜做出花儿来。何况民间能用得起的香料佐料也很少,还不怎么舍得用油盐……再加上大部分人很容易满足于现状,不爱探索和创新,自然就很难出现新的吃法。

  之前的土豆就是这样,大部分人不过用水煮一下就完了,连盐都不舍得沾一点,自然滋味又水又淡。而在石头将各种菜谱告知唐家楼之后,这些菜色从县城开始流行,又重新进入民间,如今焖炒炖煮都是家常菜了,只有油炸,大部分人还是不舍得这么浪费。

  “玉米也能做饭的。”周敏道,“这样吧,明日我家蒸玉米饭,也回请老费叔一顿。”

  “那敢情好。”齐老费点头。到时候让家里的婆娘去观摩一番,学会了,再进县城去现学现卖就是。

  因为是要全程观摩,所以第二天一早,周敏等人来了,才去仓库里挑了一提玉米,拿回来大家一起脱粒。齐老费将一个玉米握在手里看了一会儿,才道,“敏敏,你们家种出来的东西,总比别人家的都好些。”

  周敏道,“那回头县衙要请人吃饭,就麻烦老费叔帮忙说和了。”

  虽然官田里也种了玉米和土豆,而且收成并不少,但是要论质量,都不如周敏的。要不怎么县城里唐家楼每年的嫩玉米棒子都会引来争抢?不是那些大老爷们家里的地没种玉米,不过味道不如而已。这种不如,普通百姓大概尝不出来,但是嘴已经被养刁了的朱门富户却能分辨。

  所以县衙如果要宴客,不管是为了脸面还是为了推广玉米,当然都要用好东西。

  而且,除了这顿饭之外,如果能让县衙主动采买自家玉米和土豆,当做种子出售给民众,那才是更加长久、而且稳赚不赔的生意,对双方都有好处。毕竟能拿出优良品质的种子,对提升官府的名声和威信同样很有用。

  不过,事情能不能成,要看齐世云的周旋,还得看那位徐县尊是不是真的重政绩更胜过金钱。否则万一他借助官府施压,低价从自己这里收种子,再高价卖出去,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,周敏可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。

  将玉米脱粒之后,就是磨成粉了。

  石磨与机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无法精细的控制出来的成品。要么就用大磨推玉米粒,出来的成品颗粒粗细不均,而且还带着一层厚厚的皮,口感自然不会好。要么就加水用小磨打成糊糊,口感更细腻,但是要么熬粥要么蒸糕,就不适合用来做主食了。

  所以周敏在这里使用了一种新的工具——罗。

  跟完全用竹编的簸箕之类的器具不一样,罗更精贵,因为它需要使用贵重的绢纱来制作。用宽大的竹片编成一个厚度两寸左右的圆圈,然后再将薄薄一层的绢或纱糊在上面,就做成了。

  相较于孔洞巨大的竹编筛子,罗能够更细致的筛出粉末或者流质的东西。

  将磨好的玉米粉用罗筛一遍,太粗的玉米粒和脱下来的皮都会被留下,这东西最适合用来喂养刚刚孵化的小鸡,因为颗粒较小,不会被哽住,又比剁碎的野菜更有营养。而筛出来的便是一层细粉。

  将这层细粉和上少量的水拌匀,上锅蒸熟。因为太细,又加了水,所以蒸出来之后会凝成一整块。所以在蒸熟之后,要将之倒在大簸箕里,趁热一边淋上少量的凉水一边将之彻底拍散,放凉之后再重新上锅蒸,这回蒸出来的就是松散的玉米饭,可以取代米饭作为主食了。

  事实上,虽然经过了很多处理,但玉米饭的口感及不上水稻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偶尔吃一顿倒是很新鲜,但经常吃就不见得那么舒服了。

  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,周敏之前根本没想到要吃它,而且现在对它的定位也是灾荒预备粮。

  但大概是因为泉水浇出来的玉米实在太强大,明明并不是黏玉米,但蒸出来的饭,吃起来却没有那种带一点沙的刮喉咙的口感,反而有点儿q弹,甜度也足够,口感已经接近普通大米了。毕竟这会儿的水稻还没改良到后世那种程度,除了贡米之外,其他的味道也都很普通,不下菜的话滋味同样寡淡。——当然,齐家出品的例外。

  所以齐老费尝了一口,立刻点头道,“好啊!这种吃法更好!”

  周敏则在琢磨着,以后是不是要经常做一顿玉米饭来改善一下食谱,毕竟五谷杂粮还是要多补充一些的。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不知道,但是后世,具备保护视力功能的叶黄素和玉米黄素可是被炒得神乎其神。

  ——虽然在这个时代,没有电视电脑和手机,甚至连书也不怎么看,周敏觉得自己的视力妥妥的超过1.5,完全不需要任何改善。

  但是她不需要,有人需要啊!

  在这个女人基本不出门,小孩没有零花钱的年代,读书人的钱才是最好赚的。只要能够将广告打出去,或许将来她家的玉米不单能够在高顺县卖,还能卖到全国各地去呢。反正晒干了的玉米可以储存相当长的时间,并不会受到地域影响。

  也许,把万山村这一片打造成生态玉米基地也不错?而她每年只需要向其他人提供种子就可以。

  虽然朝廷已经在推广玉米,但周敏相信,灵泉在手,将这里的玉米打造成五常米、碧粳米、丝苗米之类的著名品牌还是不成问题的。

  周敏越想越觉得这是一条路子,当然前提是自己能把广告打好。

  她想的太投入,以至于连自己在吃饭都忘记了,只是机械的不停往嘴里扒饭,根本没想起来要夹菜。

  坐在她旁边的石头第一个发现她在出神,于是不着痕迹的往她的碗里夹菜,而周敏居然浑然不觉,石头夹一筷子她就吃一口,自然得好像演练过千百次。

  桌上的几位长辈不由打起了眉眼官司,你看我我看你,眼中都带着几分揶揄的笑意。

  而齐老费更是心下感叹,幸好之前没贸然来提什么亲,看现在这样子,齐老三分明是以退为进,根本没想过把周敏放出去!而且石头明显也有这样的意思,至于周敏自己……齐老费看不出来,但周敏如果真要嫁人,肯定第一个考虑石头,然后才会是别人。

  等周敏回过神来时,一顿饭已经吃完了。

  她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的碗,感觉好像已经吃饱了,便也十分自然的将碗搁下。本来还想站起来收拾,但石头已经抢先一步,动作十分麻利的将空碗摞了起来,她犹豫了一下,觉得还是先跟齐老费商量一下自己刚才所想的那件事,便又安稳的坐好了。